然而,世间总有因各种缘由“不长眼”或“不信邪”的人。
程鹏的初中同学张明,便是一个。
张明是个商人,头脑活络,精于算计。
他主动与程鹏结交,看中的无非是程家那点残存的社会关系,试图加以利用。
商人重利,至于对方人品如何古怪,在他眼中并非首要考量。
1994年12月中旬,程鹏主动向张明透露:
“有条路子,能弄到一批羊绒,利润可观。只是我本钱不够,吃不下。”
言下之意,是寻人合伙,他出“门路”,对方出资金。
张明闻之动心,细问所需款项。
程鹏报出一个数字:“最少一百五十万。”
张明沉吟:“数目不小,容我些时日筹措。”
程鹏应允,只等消息。
不久,张明告知款项已大致凑齐,询问何时可以动作。
程鹏一面让他静候“与上家敲定”,一面心中却陡然翻起一个新的、更为贪婪暴戾的念头:
即便此番买卖做成,分润之后,自己所获也属有限。
倘若……直接将张明做掉,那一百五十万巨款,岂不悉数归己?
此念一生,便如毒蔓疯长,再难遏制。
在他看来,这简直是条通往巨额财富的“捷径”。
程鹏旋即寻来一人,名唤李占伟,在银川炭肥厂供职。
二人具体如何结识已不可考,大抵与羊绒生意的门路有些关联。
这李占伟也非安分之辈。
程鹏与之密谋时,描绘了一幅诱人图景:
“做了张明,一百五十万到手,你我便南下海南。我手下有邵小旦、于大伟,再拉上你,到那边扯起旗号,未必不能闯出一片天地。”
其野心已膨胀至组建团伙、称霸一方的地步。
同窗之情?在巨款与虚幻的“霸业”面前,不值一提。
1995年1月7日,计划启动。
程鹏通知张明:“上家已联系妥当,过来详谈。昨日刚得一只土狗,正好宰了下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