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间里安静了几秒。吴副局长的手指在沙发扶手上轻轻敲着。
“林先生这么有诚意,我们很感动。不过……”他斟酌着用词,“有些具体问题还得落实。比如这个技术,专利是谁的?生产过程中如果涉及进口原材料,外汇怎么解决?还有,产品是内销还是出口?比例怎么定?”
谈判这才真正开始。
接下来三天,每天从早上九点谈到晚上八点。焦点集中在四个问题:
一是技术所有权。林三坚持配方专利归合资公司,但核心酵素菌种的培养技术,由林家在香港的实验室“技术支持”,菌种每季度供应。刘书记想要全部技术转让,林三寸步不让。
“刘书记,这不是不信任。”林三解释,“菌种培养需要极高的洁净环境和恒温恒湿条件,上海目前不具备。硬要搬过来,万一污染了,整条生产线都得停。我们定期供应,质量有保证,成本也算在原料里,对大家都好。”
二是外汇。吴副局长摊牌:轻工局没有外汇额度,进口设备和添加剂都需要合资公司自己挣。林三答应,头三年产品出口比例不低于30%,创汇优先用于进口。
三是人事。中方坚持关键岗位必须安排一定数量的“骨干”。林三答应,但要求所有人员必须通过香港来的技术培训考核,不合格的可以调岗,但不能占着位置。
四是那个“共同保管”的生产工艺文件。条款写得比较隐晦:全套文件一式三份,中方、港方、合资公司各存一份。查阅需双方授权代表同时在场。
刘书记指着这条问:“这是不是……不太方便?”
林三微笑:“技术安全,对大家都重要。万一泄露出去,被别的厂子抄了,损失的是合资公司。这样保管,是为了长远。”
第三天的深夜,合同草案终于敲定。吴副局长和刘书记眼里都是血丝,林三的西装依旧笔挺。
签字前,吴副局长最后问了一句:“林先生,你们投这么多钱、这么多技术,就真不为控股?我干了二十年工业,没见过这样的。”
林三正在拧钢笔帽,闻言抬起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