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30章 法律交锋:夺回商标的艰难斗争

罗令把那本泛黄的登记簿轻轻合上,放在文化站的木桌上。窗外的展棚依旧只搭了一半,几根竹竿斜插在地,像被风吹歪的篱笆。他没再看那几根竹竿,转头对赵晓曼说:“得把人聚起来,把话说清楚。”

赵晓曼点头,已经打开电脑,调出她连夜做好的登记表模板。表格分三栏:最早使用年份、销售去向、是否有包装或凭证。她在最上方加了一行小字:“本记录用于商标异议申请,确保时间线一致,请如实填写。”

“明天上午九点。”罗令说,“就在文化站开个会。”

消息很快传遍村子。第二天一早,十几位做过竹器的村民陆续走进文化站。王伯拄着拐杖来了,手里还拎着一个旧布包;李老根带着他儿子,翻出一沓发脆的发货单;连多年不碰竹编的张婶也来了,说她当年给外村亲戚做过一对竹篮,底下贴着一张印有“青山村竹编”字样的红纸。

罗令站在黑板前,手里拿着一支粉笔。“咱们要争的,不是能不能用这个名字卖东西,而是这个名字本就属于谁。”他顿了顿,“南岭公司三个月前注册了它,但我们从几十年前就在用。只要能证明这点,法律就站在我们这边。”

有人问:“要是他们不认呢?”

“那就由商标局来判。”赵晓曼接过话,“我们现在做的每一份登记、每一张凭证,都是证据。不能有矛盾,也不能含糊。”

王二狗坐在角落,手里拿着笔,面前摊着登记表。“有些年头太久,记不清具体哪一年。”他挠头,“我爹说九十年代中期就开始往外送货,可到底是九三年还是九四年?”

“不强求精确。”罗令走过去,“只要能说出大致时间段,再配上实物,比如旧包装、客户回条,就能成立。重点是,大家说的得对得上。”

接下来的两天,王二狗带着巡逻队分成三组,挨家挨户走访。他们带着相机,拍下老物件上的文字和图案;遇到记不清的,就翻找老箱子、旧账本,甚至去祠堂后头的杂物间翻出几十年前的外销提货单。有户人家在墙角发现了一摞包竹器的牛皮纸,上面用毛笔写着“青山村竹编,王记作坊制”,纸角还盖着褪色的红章。

赵晓曼把这些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,分成七册。第一册是历史证据:供销合同、参展名录、老账本;第二册是公众认知:省台报道视频截图、直播回放链接、研学课录像;第三到第六册是持续使用证据:电商平台订单记录、物流单据、客户评价打印件;第七册是口述材料,附带村民签字确认书。

“还差一份第三方记录。”罗令说。

赵晓曼立刻联系县档案馆。三天后,工作人员传来一份扫描件:1995年县手工业品展销会参展名录,其中“青山村集体竹器作坊”赫然在列,展品名称一栏写着“青山村竹编系列”。

“有了这个,证据链就完整了。”她说。

材料齐备当晚,罗令坐在桌前,一封封核对目录与说明信。赵晓曼把所有文件扫描存档,又备份到两个U盘里。她将其中一个递给罗令:“张律师说,异议申请必须纸质递交,同时上传电子版备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