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章 财源

“征税,是必然的。”黄巢终于开口,声音平静,却让赵璋等人心头一紧,“无财不聚,无财不养。一支军队,一个政权,不可能永远依靠缴获和偶然的交易存活。”

他话锋一转:“但此‘税’,非彼‘税’!唐廷之税,是刮骨吸髓,是竭泽而渔!我等之税,当取之有度,用之有道,更需体现‘均平’之理!”

他站起身,走到墙上那幅简陋的襄邑舆图前:“第一,田赋。民屯所产,本为集体劳作,按章程上缴部分入官仓,此乃定例,不必再议。关键在于对民间自有田产及地主田产征税。”

他手指敲击地图:“凡我控制区内,所有田亩,无论归属,重新清丈,划分等级。设定‘起征点’,凡人均田亩低于此数之自耕农、贫农,免征田赋!超出部分,按田地肥瘠、产量高低,征收累进税!田产越多、越肥沃者,税率越高!而对于那些拥有大量田产却坐享其成的地主,其税赋不仅基于田亩,更基于其向佃户收取的地租比例!地租越高,税率越高!”

累进税制!分级征收!重点打击大地主和重租盘剥!

这个闻所未闻的概念,让赵璋等人目瞪口呆,仔细思索后,眼中却渐渐放出光来。这既保证了基本财政收入,又切实保护了底层贫民,更将税收的矛头精准指向了最该承担责任的富有阶层,完全契合“均平富”的理念!

“第二,专营之利。”黄巢继续道,“盐铁司,不仅要打通盐路,更要将盐、铁、以及未来可能掌握的茶、酒等关键物资,逐步纳入官府专营!盐铁司出产的食盐、工造司打造的优质铁器农具,由官府统一定价,专营销售。利润大部归公!同时,严厉稽查、打击私盐、私铁,但需注意方式,初期以疏导、吸纳为主,将私贩逐步纳入管理。”

这是将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暴利行业控制在自己手中,获取稳定而丰厚的收入。

“第三,工坊之利。”黄巢看向鲁方,“工造司不能只满足于打造军械和农具。要设立专门的‘民用品坊’,利用现有匠人和材料,生产百姓日常生活所需,如铁锅、剪刀、针线、改良织机等等。这些物品,同样由官府定价销售,利润补充财政。”

这是在发展官营手工业,创造价值。

“第四,交易之税。”黄巢最后道,“‘互市监’及未来可能设立的其他官方交易场所,对大宗跨区域交易,征收小额交易税,用于维护市场、保障公平。此税须轻,目的不在敛财,而在规范和管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