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3章 立规

柳如烟被抬入地牢的第三天。

土木堡的气氛依然有些微妙。鞭刑的威慑和公审的肃穆犹在眼前,但日常的劳作与生存仍需继续。人们见面时,交谈声似乎压低了些,眼神里多了几分审视和谨慎。那摊清洗过却仍隐约留有印记的血迹,成了无言的警示。

下午,刘备召集了堡垒的核心成员在木屋开会。张三、刘涛、李宇春(伤势未愈,但坚持参加)、马保国、关雨、章飞、老毕、包万同,以及被特意叫来的宋氏兄弟和王迅(后者神情憔悴,沉默寡言)。

木屋内的气氛凝重。刘备开门见山:“柳如烟一事,虽已惩处,但暴露出我堡垒一大隐患——无法可依,全凭一时公议或首领裁断。长此以往,难免有失偏颇,或人心不服,或威慑不足。”

张三点头,接口道:“刘堡主说得对。乱世用重典,但‘典’从何来?不能每次都临时商量。咱们得有个明文规矩,贴在墙上,让每个人都知道,什么能做,什么不能做,犯了事会有什么下场。”

李宇春抱着手臂,脸色还有些苍白,但语气冷硬:“早该如此。省得有些人心存侥幸,觉得哭一哭、求一求就能混过去。” 她意有所指,王迅的头垂得更低了。

刘涛轻轻拉了一下李宇春的袖子,温声道:“立规矩不是为了惩罚,是为了保护大家,让所有人都能在一个相对公平安全的环境里活下去。马大哥,你是老警察,见过的、经手过的多,这章程条陈,你怎么看?”

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马保国身上。这位前刑警一直话不多,但处事公正,观察入微。

马保国似乎早有准备,他从怀里掏出几张用炭笔写得密密麻麻的粗糙纸张,清了清嗓子:“这几天,我结合咱们这里的实际情况,参考以前的一些法律精神和常见问题,草拟了几条,大家听听,议一议。”

他展开纸张,开始逐条宣读,声音平稳有力:

“《土木堡生存公约》(暂行)”

“第一条:根本原则。 堡垒存续高于一切个人恩怨。凡危害堡垒整体安全、破坏团结稳定者,视为最重罪行。”

“第二条:生存资源。 一切食物、饮水、工具、武器、燃料等生存物资,归堡垒集体所有或由集体分配。严禁私藏、偷窃、抢夺。 初犯者,视物资重要程度,处以三日以上苦役、扣减口粮;再犯或盗窃关键物资(如武器、药品、大量食物)者,鞭刑二十,苦役一月,并加倍偿还。”

老毕点点头:“这条要紧。以前不是没人多藏过鱼干。”

“第三条:人身安全。 严禁任何形式的故意伤害、谋杀。 打架斗殴,未造成重伤者,双方皆罚苦役,滋事方加重;致人轻伤,鞭刑十,苦役半月,并负责伤者治疗;致人重伤或残疾,鞭刑三十,长期苦役,视情况可判处驱逐;意图谋杀或已实施谋杀(无论未遂既遂),判处鞭刑三十后,视情节处以终身苦役、驱逐或处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