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六零章 轮回劫起(4)

尸鬼夜行 菩陈 1457 字 2天前

幻境里的尖笑,像是钝刀子在刮磨骨缝。

土头陀那变了调的嗓音,裹着百年的积怨与腐锈的铁腥气,在慕忆的耳蜗里横冲直撞,搅得识海一片混沌。慕忆强忍着颅内的胀痛,眼球布满血丝,死死盯住前方那片不断扭曲的黑暗。只见土头陀盘坐的虚影上,此刻已爬满了湿滑黏腻的尸苔,那苔藓蠕动着,仿佛无数张贪婪的小嘴,正在啃噬他的生机。他手中那串断了一百年的檀木佛珠,此刻正一颗接一颗地崩裂,每一声脆响,都溅出一股腥臭扑鼻的黑血,落在焦土上,顿时腐蚀出一个个冒着青烟的窟窿。

在那黑血浸染之处,空间像是一块被揉皱的旧绸缎,陡然撕裂开来,露出了两千年前的旧时光。

那是一处云雾缭绕的灵山福地,仙气蒸腾。只不过,那时的土头陀,还不是如今这般秃顶青面、袒胸露乳的丑陋模样。他原身乃是一只红锦雉鸡,头顶七彩冠羽,身披流火锦缎,行走时如踏霞光,至阳至性,乃是飞禽一族中的贵种。与他一同在此修行的,共有六位同修,慕忆的母亲白孔雀神女排行第六,而这红锦雉鸡,排行第五。

那时的它们,虽为禽身,却怀揣登仙之志。每日吞吐日月精华,吸纳天地灵气,倒也逍遥快活。然而,修行之路,道心最忌杂念。排行前四的金雕、黑鹰、秃鹫、猫头鹰,耐不住寂寞与清苦,渐渐被心魔侵蚀,走上了邪路。

它们不再捕食山野小兽,而是将利爪伸向了山下的凡人村落。四大妖禽以妖法摄来童男童女,挖心肝,饮热血,美其名曰“以人补天”,实则是为了走那速成的邪修捷径,以此增长功力。

“五弟,六妹,何苦在那儿装什么清高?”幻境中,彼时的金雕双翼一张,遮天蔽日,爪牙上还滴着鲜红的血,言语间尽是戾气,“这人间蝼蚁,生来就是我们口粮!吃了他们,我们便能早日化形,位列仙班!何必在此受这千年孤寂之苦?”

土头陀——那时的红锦雉鸡,双眼瞬间赤红,身上的锦缎羽毛因极致的愤怒而根根倒竖,如同一只炸了毛的刺猬。他天性至阳,最容不得这等秽乱阴阳、残害生灵之事。而一旁的白孔雀神女,尾羽如银屏展开,圣洁难侵,眼中满是悲悯与决绝。

“尔等行径,与畜生何异!今日不除你们,这灵山净土,必将被你们玷污!”

那一战,打了三天三夜。灵山崩塌,河水倒流,日月无光。红锦雉鸡凭借一身至阳真火,硬撼四位邪修。他的羽毛被金雕的利爪撕扯殆尽,露出血肉模糊的身躯;他的喙被黑鹰啄断,森白的骨茬狰狞外露。但他未曾后退半步,心中的浩然正气支撑着他,直至最后,他燃烧了自己的本命精元,引动了九天雷劫。

轰隆隆——!

紫金色的雷光劈落,金雕、黑鹰、秃鹫、猫头鹰四大邪修,终是被轰杀至渣,连一丝魂魄都未能逃脱。但红锦雉鸡也身受重伤,奄奄一息,气息微弱如风中残烛。

然而,他并未就此陨落,而是做了一件更为狠绝的事。为绝后患,他强忍撕心裂肺的剧痛,将那四个邪修残存的妖魂与血肉,连同自己吐出的心头热血,一同封入一座采自灵山深处的至阴石碑之中。至阴之石遇至阳之血,阴阳交融,竟逆炼成了一件凶戾无比的巫蛊神器——鸡血石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