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点还在飘散。

这是第几个了。或者说第几个。这里的每一个词都不可靠,因为时间已经丧失了固定的刻度。陆明渊只知道自己的右手还贴在芷晴的额头上,那根根源法则凝成的丝线还在持续地、极其缓慢地向那颗炭火般的意志火苗输送微光。左臂的半透明已经蔓延到了肘部下方,骨骼轮廓在皮肤下方愈发清晰,像被放在窗玻璃后面的标本。

他的膝盖开始发酸。

那是一种他很久没有感受过的感觉。一个修行者,不,一个曾经是修行者的人,在灰白虚空中维持同一个姿势太久之后,身体的信号开始以原始的方式向他报警。他试着调整重心,但虚空没有任何可以支撑他重量的东西。他只是悬在那里,抱着芷晴,像两个被遗忘在空房间里的旧物件。

我需要一个地方坐。

这个念头在他脑中升起时很轻。不像祈愿,不像呼喊,更像是一个疲惫的人对自己低语。但他想得太用力了——极度渴望,渴得喉咙发紧。

然后他膝前三寸处,出现了一块东西。

指甲盖大小。不发光。不反射。质地像磨砂玻璃的表面,边缘不规整,不是圆形也不是方形,就是纯粹的,像从某处碎裂后掉下来的碎片。它悬浮在虚空中,没有下沉也没有飘走,就在他眼前稳定地存在着。

陆明渊盯着它看了很久。

他伸出左手——那只半透明的、皮肤薄如纸的左手——用指尖触碰那块碎片。触感是实的。不冷,不暖,粗糙的表面带着细微的颗粒感,像用手指划过未打磨的石料。他的指尖按下去时,碎片没有移动,没有像那些光点一样消散。它在那里。稳定的。实在的。

他缩回手,闭上眼。脑中闪过一个明确的画面:他曾经坐在玄云宗后山的石阶上,黄昏时分,石阶被一天中最后的光线晒成温的,表面有细密的、被无数鞋底磨出来的纹理。他想象那块碎片变成那样的表面。

碎片表面正在变得平整。